德国专利申请的分类和程序
2016-08-29 14:35:08来源: www.iechen.com
【德国发明专利】
1.德国发明专利申请文件:
(1)说明书暨图式。
(2)委任书(可后补)、宣誓书(可后补)。
2.德国发明专利申请优先权主张:
(1)他国第一申请案之申请日起12个月内提出要主张优先权之申请案。
(2)申请后自优先权日起16个月内可补主张优先权。
(3)国内优先权于前案申请日起12个月内主张,且前案须放弃。
3.德国发明专利申请审查程序:
(1)审查制。
(2)有新颖性调查。
(3)专利申请案于申请日(优先权日)起18个月后公开。
(4)德国发明专利专利维持费:自申请日起第3年前开始每年缴交。
(5)德国发明专利期限:自申请日起20年。
【德国实用新型专利】
1.德国新型专利申请文件:
(1).说明书暨图式。
(2).委任书(可后补)。
2.德国新型专利申请优先权主张:
(1).他国第一申请案之申请日起12个月内提出要主张优先权之申请案。
(2).申请后自优先权日起16个月内可补主张优先权。
(3).国内优先权于前案申请日起12个月内主张,且前案须放弃。
3.德国新型专利申请审查程序:
(1).注册制。
(2).可另行请求新颖性调查。
4.德国新型专利专利维持费:自申请日起第4、7、9年前缴交。
5.德国新型专利期限:自申请日起10年。
【德国外观设计专利】
1.德国新式样专利申请文件:
(1).说明书暨图式。
(2).委任书(可后补)。
2.德国新式样专利申请优先权主张:
(1).他国第一申请案之申请日起6个月内提出要主张优先权之申请案。
(2).申请后自优先权日起16个月内可补主张优先权。
3.德国新式样专利申请审查程序:注册制。
4.德国新式样专利专利维持费:自申请日起第6、11、16年前缴交
5.德国新式样专利期限:自申请日起20年。
联系电话:01087518340 客服QQ:3510474390 商标查询
1.德国发明专利申请文件:
(1)说明书暨图式。
(2)委任书(可后补)、宣誓书(可后补)。
2.德国发明专利申请优先权主张:
(1)他国第一申请案之申请日起12个月内提出要主张优先权之申请案。
(2)申请后自优先权日起16个月内可补主张优先权。
(3)国内优先权于前案申请日起12个月内主张,且前案须放弃。
3.德国发明专利申请审查程序:
(1)审查制。
(2)有新颖性调查。
(3)专利申请案于申请日(优先权日)起18个月后公开。
(4)德国发明专利专利维持费:自申请日起第3年前开始每年缴交。
(5)德国发明专利期限:自申请日起20年。
【德国实用新型专利】
1.德国新型专利申请文件:
(1).说明书暨图式。
(2).委任书(可后补)。
2.德国新型专利申请优先权主张:
(1).他国第一申请案之申请日起12个月内提出要主张优先权之申请案。
(2).申请后自优先权日起16个月内可补主张优先权。
(3).国内优先权于前案申请日起12个月内主张,且前案须放弃。
3.德国新型专利申请审查程序:
(1).注册制。
(2).可另行请求新颖性调查。
4.德国新型专利专利维持费:自申请日起第4、7、9年前缴交。
5.德国新型专利期限:自申请日起10年。
【德国外观设计专利】
1.德国新式样专利申请文件:
(1).说明书暨图式。
(2).委任书(可后补)。
2.德国新式样专利申请优先权主张:
(1).他国第一申请案之申请日起6个月内提出要主张优先权之申请案。
(2).申请后自优先权日起16个月内可补主张优先权。
3.德国新式样专利申请审查程序:注册制。
4.德国新式样专利专利维持费:自申请日起第6、11、16年前缴交
5.德国新式样专利期限:自申请日起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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