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商标:你可能不知道的五件事
2017-07-13 17:07:30来源: www.iechen.com
在法国境内,有两种商标并存:一种是由法国商标局INPI(译者注:INPI全称为INSTITUT NATIONAL DE LAPROPRIETEINDUSTRIELLE,该局除在巴黎设有总部外,还在波尔多、里昂、马赛、南希、尼斯、雷恩、斯特拉斯堡等大中城市设有七个分局。)颁发的法国商标,仅在法国境内有效;另一种是由欧盟内部市场协调局OHIM(译者注:OHIM全称为Office for Harmonization in the Internal Market ,该局是欧盟的官方机构,该机构主要负责欧盟成员国内的外观设计和商标的注册工作。)的欧共体商标局颁发的欧共体商标,在整个欧盟包括法国都有效。这两种类型的商标各有一套独特的规则:前者依据的是法国知识产权法,后者依据的是2009年2月26日颁布的2009年第7号欧盟条例。然而在实践中,法国商标和欧共体商标的适用规则非常相似。
1、法国法不保护未注册商标
在法国,未注册商标不受保护。与美国商标制度不同的是,法国未经注册的商标上也存在商标权,但是根据法国法和欧盟法,只有在商标局注册了的商标才会得到保护。除非是在非常具体的和特殊的情况下,否则仅仅使用商标并不产生商标权。
2、审查人员不会检索优先权
法国商标局和欧共体商标局不会进行优先权检索。他们只能拒绝注册存在以下问题的商标:
1)不具有足够的显著性(例如,把“苍蝇船”一词用在塞纳河上的游览船上);
2)包含可能会使消费者对产品或服务的性质或特征产生误解的词(例如,把“果味依云”用在不含水果的糖浆上);
3)复制或模仿已受保护的商标(例如,一个包括奥运五环标志的商标);或
4)包含违反公共政策(例如,“我是查理”的口号)或公认道德准则(例如,把“臭三八”一词用于衣服上)的词语。
法国商标局和欧共体商标局也不审查商标申请是否侵犯在先权利。但是,第三方可以在两个不同阶段援引自己的优先权:
1)第一阶段:申请商标注册之前。第三方有权在法国商标申请公布之后的2个月内(欧共体商标申请公布之后的3个月内),基于他们的在先商标而反对申请人的商标获得注册。异议人可以主张上述标志、产品和服务相同或类似。在类似的情况下,异议人必须证明存在混淆的可能性,即,公众可能会认为上述商品和服务来自同一企业或经济上相关联的企业。
2)第二阶段:商标注册之后。一旦商标被注册,第三方可以在任何时候以各种在先权如在先商标权、商号权、版权、商业名称权或姓名权受侵害为由,要求撤销该商标。然而,如果商标权人自知道在后商标的这种使用后连续五年默许该使用行为,他将无权要求撤销已被使用在有关商品或服务上的在后商标。
3、实际使用要求
与美国不同的是,商标使用并不是商标注册以及注册后的前几年持续有效的先决条件。然而,如果商标所有人无法证明其在商标注册后的5年内在商品或服务上实际使用了该注册商标,经任何利益相关方请求后,已注册商标可能会因未实际使用而被地区法院撤销。
4、一般不考虑侵权人是否诚信
在法国,商标侵权行为既可构成民事侵权也可构成刑事犯罪。因此,商标侵权诉讼可以由刑事法庭或者民事法庭审查。多数情况下,商标权人会选择民事诉讼的方式。而二者最主要的区别在于,诚实信用在刑事法庭是一个有效的辩护但在民事法庭则不得作为支持主张的理由。
5、扣押假冒伪劣产品
在法国法院审判前,很难发现有利于原告的证据。然而,侵权扣押(“扣押假冒伪劣产品”)可以成为案件诉讼程序启动之前搜集侵权证据的强有力工具。它允许商标所有人通过单方面诉讼,由法官授权法警随时进入侵权人的住所——不会事前通知——以寻找侵权证据。法警会写一份详细描述侵权产品的报告。法警也可以购买样品,以及拍摄和复制所有相关文件如订单和发票。法警的报告用来证明侵权的存在及其程度。因此,侵权产品的数量通常是我们计算损失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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