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美国公司时的架构方面应该注意什么?
2018-10-16 17:44:28来源: www.iechen.com
美国政府是很欢迎外来的投资的,而且还有很多的优惠政策,美国公司在最近几年是很受欢迎的,出现了热潮。外商投资一直在美国经济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联合国贸易和发展组织最新发布的世界投资报告显示,这两年吸引外商直接投资的经济实体中美国居世界第一。
作为世界最大的经济体,美国有着优厚的资源、完善的基础设施以及极富吸引力的消费者市场和商业市场,但同时美国也拥有小两万多页的税法条款,更不用说有大量的普通案例法,所以美国的税法是非常完善的。
虽然并非所有条款都适用于外籍投资者,但投资者一定要了解联邦、州以及地方的各级税制,并且严格的遵守。美国公司办理期间出现任何的失误和缺少信息都会产生不必要的风险,并会产生一定的影响,下面给大家详细的介绍几点成立美国公司时的注意事项。
确定公司架构
第一类公司形式是独资,也叫个体户,英文Sole Proprietorship。他是出资者拥有公司并全权负责公司的资产和负债。一般独立经营人、合同工、咨询顾问和自由撰稿人可以选择这种形式。它不需要提交任何表格就可以开始经营。报税是在个人每年的报税表1040中Schedule C表格报就可以。这种公司形式设立非常简单,也最容易撤销。
第二类公司形式是有限责任公司,英文LLC(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这是一种混合架构,它融合了股份制公司的有限责任特点和合伙制在报税及运营上的灵活性。有限责任公司非常简单明了,如果生意规模不大,这是一个比较合适的公司形式。LLC在拥有人上没有限制,外国人也可以作为公司的成员。LLC可以用公司的成员来管理,也可以雇佣经理人管理。这样拥有人就可以直接以成员的身份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不需要董事会等复杂的程序。
另外有限责任公司不需要雇人,一个人也可以做。如果是一个人的有限责任公司,也是按照个体户即独资的形式报税,在个人税表Schedule C上报就可以。在公司层面只需要报财务报表作为一种信息的申报,而不需要在公司层面交税。
第三类公司形式是C类股份制公司,也就是在美国我们常说的C-Corporation。这类公司是独立的法律实体,由持股人共同拥有。它是一种比较复杂的公司架构,适合有一定规模的公司。
优点是可以通过出售公司的股份来募集资本。缺点是在公司盈利和分红的时候如果没有仔细规划会被重复征税。
第四类公司形式是S类股份制公司,在美国也是常说的S-Corporation。这是一种特殊的股份制公司,与C类股份制公司的区别在于公司本身不被征税,公司的盈亏直接记在持股人的报税表上。但S类股份制的公司持股人必须是美国公民,或者按美国居民身分报税的外国人。
如果想成立一家公司,一般来是C公司,除非向国税局申请选择S公司。这里需要注意的是S公司和C公司只是在联邦报税上的区别,在州税上,不是每个州都承认S公司。S公司的股东最多不可超过100个,且股东仅限于美国公民或者常住于美国的外国居民。
第五种公司形式是合伙制,英文叫Partnership,它是由多人联合拥有并管理的模式。
合伙制包括普通合伙制General Partnership、有限合伙制Limited Partnership和合资Joint Ventures三种形式。合伙制的税收和有限责任公司LLC是相同的,都是pass through到实体,就是说公司层面不交税。它的盈利会直接算到个人头上,在个人层面交税。普通合伙制里的普通合同人承担无限责任,有限合伙制通常用于律所、会计师事务所、建筑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
总结
很多人在美国做生意,起步时都是成立有限责任公司也就是LLC类公司,因为LLC的形式比较简单。
外籍人不能注册S公司,而且S公司运营比有限责任公司LLC要复杂。不能注册S类公司其实也没什么损失,一旦生意做大做强,利润增高之后,它在税务上比有限责任公司LLC就有优势。
如果公司盈利比较多,并且希望能够将盈利继续投入到公司,C公司是比较好的选择。而且如果盈利在一定范围内,它的税率跟个人比较起来相对较低。对外国人来说,有的律师会建议在美国注册C公司。对投资者来讲,通常美国大型上市公司都是C公司,给人高大上的感觉,公司形象和规模都非常正规,而且在美国注册和维持一个公司与别的国家相比并不是非常复杂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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