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阿根廷商标的异议程序
2018-05-23 09:55:08来源: www.iechen.com
一、阿根廷商标注册概述
阿根廷现行商标法规主要基于1980年12月26日颁布的《商标和标记法》。“阿根廷国家工业产权局”统一负责管理知识产权事务,官方语言为西班牙语。商标专用权需要通过注册取得。商标注册不是强制性的,但为了保护商标或进行续展,就必须依法登记注册。阿根廷商标注册采用“申请在先”原则,但在某些情况下,也可以“在先使用”主张商标权。
阿根廷是《TRIPs协定》、《巴黎公约》、《尼斯协定》、《WIP0公约》和《内罗毕条约》等国际知识产权条约的缔约国,暂未加入《马德里协定》或《马德里议定书》,故商标注册只能通过“单国注册”的方式办理。
二、阿根廷商标的异议程序
1.、提出异议(File the opposition)
异议人在公告期内提出异议申请,阿根廷工业产权局收到异议申请后将通知被异议人,并给与被异议人一年时间与异议人进行协商和/或采取其他应对措施。
2、协商(Negotiation)
被异议人收到异议通知后,自通知之日起一年内,必须主动联系异议人进行协商。若被异议人收到异议通知后置之不理,比如:未主动进行协商的,一年期满后被异议商标申请将自动无效。通常被异议人可通过主动限定保护商品/服务范围等方式,请求异议人主动撤销异议申请。
3.、调解听证(Mediation hearing)
若双方协商不成或异议人拒绝协商,为避免商标无效,被异议人需在通知被异议的一年内向阿根廷民商联邦法院提交答辩,要求法院裁定异议无效。但在此之前,官方要求必须先进行“调解听证”,即由官方介入,双方以听证的形式到场进行调解和协商。
4、向法院申请撤销异议(File a court action)
若通过协商和调解听证双方均无法达成一致,则被异议人需向阿根廷民商联邦法院申请裁定异议无效。在法院阶段,主要程序如下:
1)被异议人根据异议人的异议理由提交反陈述,请求撤销异议申请;
2)双方提交相关证据材料支撑各自的观点;
3)双方提交最终答辩书;
4)法院根据异议人及被异议人提交的理由和材料对异议做出裁定。
5、上诉(Appeals)
对异议裁定不服的一方,可在规定时间内向联邦上诉法院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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