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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分析境外投资备案ODI和37号文的区别

2024-09-05 16:01:23来源: http://www.iechen.com/

  随着全球化的不断发展与推进,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和个人考虑在国际市场拓展业务。而在进行境外投资备案的时候,企业及个人需要了解ODI备案和37号文这两大境外投资的主要政策。那这两个政策到底有没有区别呢?
  ODI(境外投资)备案的概念
  ODI(境外投资)备案是指国内企业对海外项目或子公司进行投资打投资款所需要申请的备案,一般企业需经过商委和发改委的审批,有些涉及金融的还需要金融局审批,如果是国企还需要通过国资委,主要的文件是要拿到商委的企业投资证书。
  需要办理ODI备案的情况
  ①国内公司需要进驻海外市场,处理业务等需要创建海外公司;
  ②公司需要向外投资项目进行汇款,米行则需要按照规定要求企业提供相关备案文件,才能进行汇款操作;
  ③国内公司在海外设立的子公司,再返回国内设立外资企业,需要开设银行外汇账户;
  ④国内公司同海外公司有合作的项目或业务;
  ⑤国内公司需要为海外子公司的银行账户付激活款。
  37号文的概念
  37号文主要是对国内自然人到境外投融资之后并返程投资的一个合规性政策,是由外汇管理局监管受理,受理对象为自然人,并非法人和企业,受理完成后,得到的是一份外汇管理局发放的备案表格。
  随着国内通过搭建VIE等红筹架构在境外上市的企业越来越多,我国对这样的上市模式也有了更加清晰的监管流程,特别是大家耳熟能详的“37号文”的出现。
  自然人想要境外投资就必须办理37号文登记才可以,这也是我国个人,也就是自然人唯一的境外投融资的合规途径。
  37号文合规步骤
  ①设立境外特殊目的公司(SPV),规划公司架构;
  ②办理37号文初始登记;
  ③新设或收购境内企业作为WFOE公司;
  ④签署VIE相关所有协议;
  ⑤境外投资人向SPV注入资本;
  ⑥如果后续SPV的股东出现变化,须完成变更37号文登记。
  提示:完成37号文登记之前,只能先设立境外特殊目的公司,其它涉外操作均不合规。
  我们可以了解到,ODI备案实际上只限于以公司的名义对外投资的行为,需要拿到发改、外管和商委三方的批文,资金才可以正常以资本向外出境,简单来说,就是公司名义下的对外投资需要做ODI。
  37号文名义上讲它是个人对外特殊目的公司的投资,再通过特殊目的公司开展返程投资,才需要去做37号文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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